“公开的秘密”不是可以公开的秘密

08.09.2014  12:16

  9月4日晚,一位微博名叫“倩大爷是双鱼座”的微博上出现以下内容:“学生家长送的,不要说我肤浅,我更喜欢人民币(配发大闸蟹礼盒图)。”6日晚,扬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公布对此事核查和处理结果:博文涉及者系一乡镇幼儿园试用教师,其所试教幼儿园对其给予不再试用并辞退的处理,并给予该园园长行政警告处分。(9月7日中国新闻网)

  假如这条微博没有“我更喜欢人民币”的自嘲,看上去还是无可厚非的。中秋佳节在即,学生家长和老师礼尚往来,也与“腐败”这个敏感词相去甚远。因为在节日前走动,特别是学生家长拜访老师,空手而去是不合情理的。一盒大闸蟹,于礼节的轻重,于时令的季节,都恰到好处。而在一个吃一餐饭都要发微博的时代,晒一下此等好事,也在情理之中。不过至于“我更喜欢人民币”的“后缀”,或许也算是“微博体”的特色吧。

  然而,造成的后果却有点“兹事体大”:涉事者被其所试教的幼儿园辞退;该园园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大有中纪委“打老虎”的雷厉风行。但是,令人疑惑的是,究竟是这盒大闸蟹达到了违反师德的标准,还是微博炫礼“造成了不良社会反响”?从这个处理结果来看,是不是过为已甚?

  毋容讳言,学生家长给老师送礼,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即使送礼还避人耳目,赴个饭局啥的,几乎无需遮掩。不知道这个“行情”的家长,可算是“不称职”的家长了。当然,送与不送,还要看家长们的经济实力以及对自己孩子的期望值了。而这个幼儿园老师的错误在于,将这个“公开的秘密”当成了可以公开的秘密,结果害其丢了饭碗,还连带该园园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话说这个老师“炫礼”,其实相关部门也在“炫家法”。既然知道该老师“未直接收受家长所送螃蟹”,炫礼的微博也是其堂弟发的。而且,该老师“回家发现后,当晚和父母把螃蟹退还给家长,并立即删除微博内容。”还有什么必要和理由如此重罚?该园园长又有多大的责任?有人认为,“试教老师”“堂弟”之类的说辞,是园方的自我开脱之词。笔者倒是以为,正是这些情节才显得处理过重。而这种明显的过为已甚,就是相关部门在“炫家法”。

  显然,扬州市教育局对此事很生气。令人不解的是,在发生老师性侵学生事件时,人们也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如此反映强烈。那么,这件存在着诸多情有可原之处的收礼事件,为何事隔一天就出来了两条处理决定?原因可能就是这样的事情太普遍了,如果不加以严厉制止,节日在即,是一个请客送礼的“黄金季节”,万一其他老师对试教老师“炫礼”不服,你一个试教的都有大闸蟹,我资深的就秀一叠购物卡给你看看;那些只有几盒月饼的老师,可能也忍不住会吐槽。这还了得?虽然这是“公开的秘密”,但绝对不是可以公开的秘密。

  因此,无论对这个既不是本人收礼,而且知道后立即退回的老师的处理是不是太重;不管这样的严惩是针对收礼还是发微博炫礼,相关部门能有如此敏感的反应,还是得到了反腐败高压态势感召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纠正当前学校不正之风的一记警钟。

  文/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