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公布混合所有制方案 国内投资者优先

01.07.2014  17:16

  中国兰州网7月1日消息  中石化选择在6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布了销售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方案。这距离其宣布完成所属油品销售业务板块内部重组已过去两个月。

  4月1日,中石化公告称已完成所属油品销售业务板块内部重组,将在6月底完成引入社会与民间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的方案。

  此次公告中,关于引资流程和投资者的确定,中石化提及了相关的规则,称将以多轮评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分阶段实施。

  首先中石化和销售公司会通过资质条件来确实潜在投资者,继而根据引资的进展先后提交非约束性报价以及约束性报价,最后将由独立评价委员会评议后,中国石化和销售公司选择和确定意向投资者。其中,独立评价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内外部专家组成,具体的人员构成暂未做公布。

  与此同时,公告称对投资者的确定为“三个优先”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从公告内容看,对于潜在投资者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潜在投资者对销售公司的报价及其拟投资规模;

  二是潜在投资者是否可与销售公司实现优势互补,是否可成为销售公司业务发展的合作伙伴;

  三是潜在投资者是在境内还是境外注册;

  四是潜在投资者是否可惠及广大的中国公众;

  五是潜在投资者的行业地位、品牌形象和声誉、财务实力;

  六是潜在投资者意向的持有期限;

  七是潜在投资者现有业务或其主要投资领域与销售公司、中国石化或石化集团下属其他主要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存在明显利益冲突。

  截至2014年4月30日,销售公司总资产为3417.58亿元。也就是说此次融资方案涉及的资金将过1000亿。关于具体的融资时间表和投资者数量及门槛,此次公告暂未提及,只是简单一句“本次引资不会采取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最终引入的投资者数量将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此,中石化方面称,目前销售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超过50个。已有中石化一个股东,所以引资股东上限不超过49个。

  在此之前,4月10日中泽嘉盟投资基金董事长吴鹰博鳌亚洲论坛“PE的回归”中透露,傅成玉曾表示此次混合所有制涉及资金1000亿,盘子过大,便于管理,至多分拆为10份,即每个入资者的门槛至少100亿。吴还补充称,在国内,拥有此种资金实力的机构,包括复星集团在内数量非常有限的几个能够达到此门槛。此前也有媒体称,复星集团已与中石化开始接洽相关事宜,但是复星集团发言人王旭东对腾讯财经否认了此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