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首批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即日启动 五类人才可免费租住

15.09.2015  10:07

  原标题:我市首批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即日启动

  人才公寓已能拎包入住五类高端人才免费租住

   中国甘肃网9月1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赵文瑞) 好消息!兰州市首批人才公寓即日起至9月底开始接受集体申请,符合条件的五大类高端优秀人才,申请成功后可免费入住。9月14日记者了解到,作为兰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举措之一,人才公寓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已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对此,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已向各县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关于启用人才公寓的通知》,明确了申请条件、流程、所需资料和宣传要求等。据悉,兰州市人才公寓位于安宁区中海凯旋门,主要是提供给我市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的临时、过渡性住房,只租不售,免费租赁,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五类人才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根据《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修订)》(兰办发〔2013〕34号)和《兰州市房产局关于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修订)》规定,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一)2013年以来市委认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二)2013年以来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中,博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以及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三)中央、省上选派来兰挂职的科技、金融、博士服务团等方面的人才;(四)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我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兰州工作不少于1个月以上;(五)其他需要入住的高层次人才。

  《通知》中提出,这五大类人才均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但人才公寓的性质仍为临时性、过渡性住房,只租不售,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值得特别注意提醒的是,本人及配偶已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或享受过安家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人才公寓申报采取常年受理的方式进行,本次申请时间截至2015年9月底。

  须通过所在单位“集体申请”

  从申请到入住一套人才公寓,需要经过“集体申请—审核公示—分配入住”三大步骤。记者了解到,第一步“集中申请”,是指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可通过所在单位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然后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拟批准入住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仍是用人单位出面,凭经批准的《兰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到市公房中心办理人才公寓租赁登记。最后,由市公房中心与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签订三方租赁协议。

  和其他政府保障性住房一样,人才公寓也须接受动态监管。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将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人才公寓的租住情况。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收回租住公寓:(1)已由单位安排或自行解决住房的;(2)调离本市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3)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4)在本市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5)违反租赁协议的;(6)需要停止租住的其他情况。

  小贴士

  人才公寓申请者须提前准备的提交材料:

  (1)《兰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一式4份,可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无房证明及聘用合同复印件;

  (3)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还需提供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