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外逃经济嫌犯作为缉捕重点

31.10.2014  11:48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视频推进会10月30日在京举行。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刘金国强调,要突出重点,把涉案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作为重点,并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缉捕力度。

刘金国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国际追赃追逃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态度坚决,行动果断,作风务实,切实将“猎狐行动”向纵深推进,确保行动决战决胜。公安部党委委员孟庆丰主持会议。

刘金国指出,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境外追逃工作,“猎狐2014”专项行动是公安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工作精神的重要部署。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全体参战民警日夜奋战、顽强拼搏、攻坚克难,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境外执法机构的积极配合下,行动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实现了在非洲、南美洲、南太平洋和西欧等地的新突破。专项行动有效策应了中央反腐败斗争大局,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刘金国强调,这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为进一步扩大战果,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借鉴广东、浙江、山东、云南等地的经验,采取非常措施,克服一切困难,快速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重点地区公安机关“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切实把行动抓出成效;各相关警种要密切配合、捆绑作战,主动出去追、查、劝。凡有抓捕和劝返条件的,都要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出境工作;要突出重点,把涉案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作为重点,并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缉捕力度。

刘金国要求,公安部要迅速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到重点省市实地督导。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四部门联合通告,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把规劝工作真正做细做透。要把境外追逃作为当前公安宣传的重点工作,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提供线索,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要对各地追逃战果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控逃防逃不力的,要倒查责任。对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假身份证、假护照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浙江、山东、云南等地作了经验介绍。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先后从46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其中经公安机关劝返投案自首的76名。缉捕数已超过去年全年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