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公安局全力排查涉爆安全隐患成效显著

11.11.2016  17:40

 

 

为深入贯彻落实曹市长重要指示精神,确保辖区民爆物品管理安全,近日,安定区公安局强化工作措施,组织治安、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涉爆单位,扎实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清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全平担任组长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魏海斌带队对辖区涉爆单位的民爆物品储存库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在清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每到一处清查后,均要求涉爆单位签字确认,确保清查到位,坚决清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期间,检查组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向涉爆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当前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及加强民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交流,广泛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灵活清查方式,清查效果明显。 在清查工作中,检查组采取“听、看、查、对”四种工作方式,对辖区内涉爆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 一是听,听取涉爆单位的汇报。 要求被清查的企事业单位,主动汇报涉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从汇报情况中看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的认识、措施的落实、隐患的整改等情况。 二是看,看工作流程是否规范。 看民爆物品有无乱存乱放、私拿转让等现象,民爆物品储存、出入库、流向和现场领用、存放管理是否规范。 三是查,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对所有民爆物品储存仓库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和治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技防、物防、人防等措施以及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到位等情况。 四是对,核对台账资料。 全面检查相关许可证件、流向登记等管理情况,账物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量储存和存放过期爆炸物品情况。

截止目前,已对全区11家涉爆单位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全部进行了排查,关停4家存在“库中库”问题的库房,对2家存在台账记载不规范、视频监控不清晰等问题的涉爆单位当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