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部署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29.03.2017  22:16

  3月25日12时40分许,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马家山烂泥沟因群众上坟烧纸引发山林火灾,烧毁荒地、林地40亩。为此,省公安厅于3月27日对全省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工作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力以赴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根据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行动,大力消除火灾隐患,禁止销售、放飞孔明灯行为。提前对大型祭拜活动进行检查,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责令立即整改,在隐患没有彻底整改之前,坚决不允许举办。将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林区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
  同时,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协同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做好扑救野外山林火灾的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漏岗,对易发生火灾的祭祀密集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视情进行巡逻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要加强对集中祭扫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的熟悉演练,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装备和救援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