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通报网络投资诈骗飞车抢夺等案件

04.12.2014  09:02

  原标题:省公安厅通报“5·21”网络投资诈骗案等三起案件

   中国甘肃网12月4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房惠玲)12月3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关注的“7·10”飞车抢夺案、“5·21”网络投资诈骗案、利用伪基站发送虚假短信诈骗案进行了通报。

  “7·10”飞车抢夺案

  2014年6月,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连续接到10余起男子骑摩托车在兰州市西关什字公交车站、兰州剧院、胜利宾馆等地抢夺高端手机的报案。受害人在马路边等待公交车低头玩手机时,突然遭遇骑摩托车男子抢夺,由于其动作极快,受害人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接到报案后,侦查员立即开展调查和布控。7月10日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唐某进入警方视线,并于当晚22时被抓获。经审讯,唐某对其从2013年年初至今,以摩的司机身份为掩饰,驾乘摩托车在兰州市城关区西关商业圈、七里河区小西湖商业圈、安宁区高校附近多次抢夺他人苹果、三星高端手机50余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通过登报等形式查证落实41起,涉案价值14万元,追回被抢苹果手机2部,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

  “5·21”网络投资诈骗案

  2014年5月,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接到线索称:2013年8月,一自称是甘肃瑞丰特产电子交易市场深圳代理商的人,以进行网络投资名义获取受害人王某信任后,让受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并代为操作开户进行虚假交易,诈骗受害人王某7万元。省厅将该案交办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侦查。经专案组侦查发现,2013年以来,甘肃瑞丰特产商品交易市场股东孙某某、贾某、赵某、王某(已被重庆警方另案处理)四人出资共同成立“甘肃瑞丰特产商品交易市场”公司,孙某某任公司董事长,其余三人任董事,之后由王某联系购买郑州郑大软件开发公司网络交易平台软件后,贾某负责该平台软件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并联系招聘李某负责为公司发展代理商及人员培训,并搭建了非法虚拟交易平台,随后“甘肃瑞丰特产商品交易市场”公司又聘请孙某、韩某、谢某等人利用购买的软件进行大宗土特产商品期货虚假交易,并通过发展多级代理商,以高额回报为诱惑,通过后台操控篡改数据,诱骗受害人投资,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人民币,涉及全国10余个省市的30余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贾某、孙某、韩某、李某已被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刑事拘留。

  利用伪基站发送虚假短信诈骗案

  2014年4月15日,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受理三起通讯诈骗案件,共计金额10余万元,作案手法为工行客服95588发来的电子密码器升级提示短信息,并附着升级网址(www/icbucax.com),三名受害人收到短信后按照短信上提供的网站升级操作后,发现银行卡内现金被转走。

  警方侦查发现三起案件为系列案件,系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经查证资金落脚点,发现三名受害人被骗资金在福建省龙岩市中国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被取走。在福建省龙岩市警方配合下,侦查员发现嫌疑人所持有的多张银行卡先后在福建龙岩,江西瑞金、赣州、南昌,甘肃兰州有交易记录,受害人涉及甘肃、河北、云南、山东、宁夏多个省份。经过大量艰苦侦查工作,侦查员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并当场缴获用于诈骗的居民身份证150余张,银行卡500余张,电子密码器、U盾40余个,电脑4台。犯罪嫌疑人对不当取得他人居民身份证信息办理银行卡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落实的诈骗资金为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