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反渎局与省公安厅纪检监察室召开第五次联席会议

17.10.2014  14:15

      10月14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与甘肃省公安厅纪检监察室第五次联席会议在省公安厅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韵东,监察室主任李兰宁以及省公安厅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同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余锦莲、陈中伟,反渎职侵权局各处负责人。省公安厅监察室主任李兰宁主持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以联席会议形式搭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的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双方在建立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理公安民警渎职侵权违法违纪良性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取得的成效。会议相互通报了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公安系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情况及2013年全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情况;通报了 2013年全省市、县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第四次联席会议纪要情况;审议了第五次联席会议纪要讨论稿。会上,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韵东分别作了讲话,就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方面提出了要求。
      经过认真研究,会议决定,省公安厅纪检监察室与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继续坚持、发展和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就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民警渎职侵权违法违纪和犯罪工作,促进办案调查协作、推进共同预防、依法保护办案民警合法权益等工作机制的有关问题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调研督导。省检察院反渎局与省公安厅纪委将共同组成调研督导组,检查各级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成效,并根据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情况在全省通报表扬或提出批评。规定将各市、州,县市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纳入今后省检察院反渎局和省公安厅纪委监察室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同时,针对各地贯彻《第四次联席会议纪要》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以及新情况、新特点深入调研,研究进一步加强改进联席会议制度的措施办法。
      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力度。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民警渎职侵权线索,应及时向同级检察机关移送,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对移送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但不构成犯罪的,应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并提出检察建议。
      三是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确保查办案件实效。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查办民警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材料应当移送检查机关反渎部门,经检察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规定了对重点案件线索省检察院反渎局和省公安厅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涉警命案调查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指导意见,及时应对媒体,增强公信力,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协作配合,提升民警反渎防渎能力。加大反渎犯罪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开展“以案说法”等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
      五是进一步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反渎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公安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公安民警渎职侵权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向检察机关沟通,防止矛盾激化。检察机关要切实保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