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二)项目名称: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研判分析系统
(三)拟采购设备说明:
“研判分析系统”是完全基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相关全国统一版应用软件的基础上开发的数据分析类项目,实现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相关全国统一版应用软件的无缝连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功能拓展和升级;完成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提供五年免费升级维护服务。
系统主要功能包括: 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业务数据的抽取及动态转换加载,形成分析研判数据;通过对数据的纵向对比分析,实现数据逐层汇聚,同时满足精粒度与细粒度的分析需求,找出业务信息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出业务中存在的问题;采用基于时间的纵向比较、基于区域的横向比较及报告文本自动生成技术,提高研判结果信息针对性和可用性;采用多维度展现及个性化定制技术,实现结果信息可用性及用户个性化研判方便性;通过跨区域动态横向对比分析,可以反映出自身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水平和位置;通过信息推送机制,使决策管理层及时确认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比对,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通过与警用地理信息平台的关联,实现地理位置信息的共享及道路代码信息的绑定,通过对交通事故信息的空间分析,找出事故的区域分布特性,并进行针对性的排查;业务监管分析,通过多样化的报表和数据内在关联分析,反映交通管理业务发展的整体情况以及重点监管业务的办理情况,同时实现各业务处室在特定时间段对各类监管报表的按需定制;异常动态预警:科学设定阀值和模型,通过地图形式实现多图层展示,即时、便捷、醒目、清晰展现当前业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预留在今后GIS平台上进行展示的接口;业务智能体检:基于统计报表和预警信息生成的综合分析研判,将数字报表转变成文字说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改进建议;数据质量监测:对各业务数据实现常态化质量检测,在机制保障下,不断提高数据的整体质量;信息定制推送:为用户提供各类定制需求的信息推送服务,只要打开办公电脑,就能接收到定制的各类报表统计信息和动态预警信息,实现“随时随地,情况尽在掌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部交通科研所”)是“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开发单位,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对“研判分析系统”的开发具有唯一性。
2、“研判分析系统”完全基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相关全国统一版应用软件的基础上开发,是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的专业系统,要求开发单位不但对公安交管业务非常熟悉,而且对上述全国统一应用的软件功能及架构非常清楚。
3、“研判分析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在公安部交管局及江西、河北等省份已开始应用,因此供货周期短、功能完善、升级维护高效便捷,符合我们的工作需求。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沙宝红 高工 (省物资信息中心)
2、刘继光 正高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3、赵子文 教授 (兰州理工大学)
1、沙宝红:“研判分析系统”是完全基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相关全国统一版软件基础上开发的数据分析类项目,必须确保该系统与原平台无缝平滑对接。鉴于原综合应用平台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研制并通过国家相关鉴定后在全国推广应用的,因而对“研判分析系统”的开发具有专业应用的唯一性,同时该公司对公安交管业务非常熟悉,对全国统一应用软件功能及架构非常清楚。同时我省该项目建设周期短、任务重,为使项目建设确保功能齐备、升级快捷、维护稳定、运行高效,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为好。
2、刘继光:拟建立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研判分析系统是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基础上开发研制,需与已有的综合平台相连接,以实现对交通数据的研判与挖掘。进一步研究我省及全国相关交通的有关趋势发展,形势研判并将成果应用和服务于我省交通管理。系统建立十分必要,建成后对我省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很有帮助,且因和综合平台对接的特殊要求和全国一致性的特殊性,以利与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该系统的采购需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
3、赵子文:经对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综合研判系统相关技术审核,认为该系统是基于总队原有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相关全国统一版应用软件的基础上开发的数据分析系统。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安部交通科研所)是“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研发单位,也是“研判分析系统”唯一开发者,其产品已在多省应用。用户反映良好。该系统要对业务数据抽取并动态转换加载,与原系统关系度很大。为了能够节省建设资金,缩短建设周期,方便功能完善,提高维护便捷性。该项目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公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方代表:马琦
联系电话:0931-8387665
联系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新武都路212号
(九)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卜向峰
联系电话:0931-8899924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