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机关公务员诚信教育方案》出台---诚信培训教育成绩将作为职务晋升依据
8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已制定出台《兰州市政府机关公务员诚信教育方案》,安排部署全市政府工作部门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工作,旨在进一步强化公务员诚信理念,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营造诚信、廉洁、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将公务员诚信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把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等诚信知识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依法依规将相关培训信息记入个人培训和信用档案,引导公务员掌握信用知识,牢记职责宗旨,强化诚信修养。
《方案》还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轮次诚信领域相关知识的培训。要结合“治转提”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诚信讲堂”、“诚信公务员宣讲”、“职业道德大讨论”等多种方式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增强公务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要加大对失信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对公务员队伍中有各种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定期举办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情感、职业意识、职业信念等方面的培训,防止不诚信的苗头再次发生,形成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履职尽责的良好风气。同时,把诚信培训教育的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选先、任用考察、职务晋升的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在干部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并在下一年进行补训。
《方案》强调,各区县、各部门要将公务员诚实守信宣传工作与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重点宣传公务员诚信建设的意义及总体工作安排。在宣传中要结合国家法定节假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同时,组织开展公务员诚信宣誓、诚信守则签订等活动,切实在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中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