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15.09.2014  10:25

  杨敬科 杨小龙 王星星

  公共卫生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公共卫生监督作为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既是各级政府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的根本要求,更是推动政府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内在需求。因此,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的重要职责。

  一、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社会管理必须站在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上,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与人民息息相关、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公共卫生监督恰恰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任何潜在的公共卫生危机都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显著影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深化改革要重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而做好公共卫生监督正是发挥政府作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责、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缺医少药的问题上,放在地方病、寄生虫病等的预防与控制上,相应的卫生行政管理一直停留在“办卫生”上,而不是“管卫生”上。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党中央、国务院于1997年下发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原卫生部于2000年下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正式将卫生监督作为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三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下来,强化了政府在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2009年,国家新医改方案中又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三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新一轮的政策支持。

  二、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现状

  自2000年启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卫生监督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受住了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峻考验,出色地完成了各类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与医疗服务监管等各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由于卫生监督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当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政府对卫生监督的功能定位认识不一。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代表政府行使国家权力,是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决捍卫者。但是一直以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总是以部门文件推动改革,以部门力量领导改革,没有真正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和政府层面来定位、来设计、来谋划,致使各级政府对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认识不一、重视不一、投入不一。二是卫生计生部门对卫生监督的职责定位认识不一。多年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比较模糊。有的认为医院经营是医疗卫生工作的“主流”,卫生监督管理只是“陪衬”,有的甚至将部分医政管理工作强加给卫生监督管理,致使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行业的依法监督管理和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等由“主业”变为“副业”。三是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明显滞后。虽然各级政府在十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中给予了支持,但是与食药、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发展脚步相比还是远远滞后,特别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卫生监督机构名称不一,业务用房借用或租用现象极为普遍,卫生监督人员远远达不到国家提出的配置标准,卫生监督用车未列入执法执勤用车序列,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呈现出比较尴尬的困局。有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点多面广,力不从心,生存发展举步维艰,公共卫生监管的力度、深度和细化程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把卫生监督职能建设列入法律法规,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放在政府层面和医改的重要任务进行定位、设计、谋划,努力实现从原有的“公共卫生”理念,向“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大局理念转变,形成筹划和指导全局性的蓝图,才会对提高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要争取政府重视。目前,公共卫生监督已覆盖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健康相关产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领域。这些工作的好坏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各级政府应将公共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予以重视和支持,才能切实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是要改善执法条件。要做好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必须有足够的监督执法力量和执法条件做保证,重点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办公房屋、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日常开展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基本需求。

  四是要依法实施监管。卫生监督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代表卫生计生部门实施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因此,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既要将卫生监督放在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谋划,推动落实,更要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进行,全力抓好公共场所等行业依法监管和打击非法行医这个“主业”,同时兼顾规范医疗质量等“副业”。

  五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公共卫生监督是政府的行政职责,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首先要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一线监督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使他们了解公共卫生监督概念、范围和重要作用。其次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最后,要创新工作机制,群策群力,主动出击,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努力扩大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社会影响力,广泛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

  (作者单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