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07.12.2015  07:30

    有报道说,12月3日凌晨,前往福建宁德调查环境污染的两名环保志愿者,被当地警方以“涉卖淫嫖娼”为由带走调查,至次日上午放行。此事引发国内环保公益圈广泛关注。

    当然,对于警方的调查,任何人都有义务配合,谁也不能例外。此案最大的问题本应如律师所言,是传唤时间过长。又不是什么重大案件,想要查清楚是很容易的事。不过,警方若想对“传唤时间过长”作出解释,也不是什么难事。那么问题出在哪里了,是在这两名环保志愿者“获释”后,一个自称是警方的人来电说,“欢迎来,但不要来趟浑水,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另外也不要再炒作。

    戏演砸了!如果说这不是一场戏,为什么到现在我们看不到权威部门的回答和解释。

    新闻事件发生后,一些地方不是主动地回应舆论关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首先想到的就是“家丑不可外扬”,于是千方百计地“捂紧盖子”、“堵嘴巴子”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无数事实证明,越是拼命“捂盖子”,最终只会捅出更大的篓子。因为在这个网络发达的信息时代,政府部门想要通过“捂盖子“的方式将事件影响压下来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能事件,一味的隐瞒只能让群众不断猜想这里面是不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那些不全面的事件经过只能造成群众产生更多的猜疑和不满,更给了那些不怀好意者一个造谣生事、迷惑百姓的机会,让政府部门的工作变得更加被动。

    记得有人曾有一个精辟比喻:一壶已经烧开的水,如果还使劲捂着盖子,结果只能是连壶底都被烧穿;而盖子一揭,尽管有可能会烫着自己的手,但沸腾的民意也就会变为蒸汽慢慢消散。但是遗憾的是,一些掌握着权力的人,常常对自己手中所握的权力有一种过分自信,相信许多事情依靠权力都能摆平,可以动员一切力量让事情捂住、让知情者闭嘴、让媒体消声。他们也知道,有许多负面新闻越捂越负面的事情,越捂媒体追得越厉害,但他们并不会引以为教训,而会凭着自己的权力思维判断“找的人权力还不够大”、“没有大到足以让信息被屏蔽”,认为只要找到足够牛的靠山,甚至动用警力,总能够把事情摆平。结果呢,受到伤害的总是公众的知情权以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而后者,一旦受损,很难修复。

    一个人也好,一个部门也罢,出问题挨批评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问题遮遮掩掩、对批评躲躲藏藏。让老百姓知道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不仅可以减少权力运行“跑偏”的危险,更有助于最大程度激发民智民力解决问题。无数事实告诉我们,越是公开透明,越是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越有助于解决问题和赢得民心。一味躲藏或者隐瞒,则会使事情复杂化,造成不可估量的“次生灾害”。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