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交集团---出台措施保障“错峰上下班”

10.10.2014  11:09

  自2014年10月8日起,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实行“错峰上下班”。记者从兰州公交集团了解到,为保证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应对即将到来的客流量变化及可能的高峰时间延长,兰州公交集团对车辆班次、发车时间做出了相应调整。

  依据“错峰上下班”时间段特点,重新调整线路运营时刻及班圈次计划,将原早高峰时段6时40分至8时20分,调整延长为6时40分至9时10分;原晚高峰时段17时20分至19时,调整为16时40分至19时30分,并在以上时段缩短发车间隔,保证早晚高峰群众的乘车需求;同时在调整早晚高峰运营计划的基础上,做好中午学生高峰的运营工作,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发车间隔。

  针对“错峰上下班”措施的实施及早晚高峰时间延长的实际,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动员广大职工放弃公休、年休、加班、加点,尽最大努力确保线路运力充足。

  技术部门对各条线路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设施及车况完好。同时对交通车、抢修车及工程车进行全面的维修,确保随时使用,保证线路运营车辆及时回场修复,力争做到“多出车、出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