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交体制改革的措施绝不能打折扣

07.08.2014  17:49

  原标题:公交体制改革的措施绝不能打折扣

  巩大洲

  改革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在关键环节和攻坚期,越要坚决落实既定的改革措施。就我市目前的公交运营体制而言,已经进入整个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攻坚期,按照改革方案既定的措施抓好落实是目前的重点,也是最终达到改革目标的唯一出路。

  我市公共交通体制改革是民心所向,是发展大势所趋,是公交事业稳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市城区人口快速增长,市民出行“打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出租车“捡客、挑客、拼座、拒载、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服务差”等乱象层出不穷。特别是出租车经营者私自炒买炒卖“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对此,市民呼声强烈,改革势在必行。

  正如李克强总理说的,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目前,公共交通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碰硬的时期,肯定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个别人把国家的公共资源视为自己所有,企图让公共资源永远为个人谋利益;一些既得利益者隔岸观火,妄想继续坐收渔利;还有个别经营者因为对政策理解不透,采取非正常形式千方百计阻挠改革。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决不能畏首畏尾,放弃改革或者让改革措施打折扣。

  实际上,从2013年8月开始,市委、市政府就针对市民意见,对城区公共交通运营体制情况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意见征询、措施研究等工作。而且在这次改革中,市委、市政府在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我市目前的公交运营现状,充分考虑了广大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例如,依据《甘肃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期限为4至8年。”市政府近期出台《庆阳市西峰城区出租车报废更新重新许可有关问题的办法》规定:“从今年起,西峰城区所有出租汽车在其经营期限届满后,由原经营者重新提出经营许可申请,再延长一个经营周期(8年)。”这种法不仅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期限上取了最长限,而且还延长一个经营周期,其实就是进一步保障和维护经营者利益的一种积极做法。

  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公众听证、政策解释,当一个个法定程序都进行结束之后,改革就必须触及利益。各相关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决不能“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吆喝多、行动少,而是要扎实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既定措施,把改革推向深入,让体制更加科学,让公平得以彰显,让公益事业在公益模式下运行,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