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

01.09.2016  15:31

  8月31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注重抓早抓小,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处理3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

  据悉,其中,市级层面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次,通报14起问题,涉及20人。主要呈现以下三个趋势,即问题类型集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2起,占总数的36.4%;违规公款吃喝问题5起,占总数的15.2%;公款国内旅游问题5起,占总数的15.2%,这3类问题占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数的66.8%。基层问题多发。上半年处理的38人中,乡科级以下干部及村干部36人,占总处理人数的94.7%。第一形态运用不足,给予31人党政纪处分,占处理总人数的81.6%,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谈话诫勉等问责手段运用不经常、不规范,未在党政政风监督统计系统中体现出来。

  下一步,市纪委将从树立“讲政治”“抓常长”“抓细实”“抓紧严”和“一盘棋”意识抓起,步步为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