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门,委属各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分别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了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重点强调了元旦春节期间,要把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现就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刹住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提出如下要求。
各处室、部门和委属单位各级党员干部务必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一系列禁止性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两节”期间,中纪委、省纪委将组织明察暗访,在网站上开通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和直通车,受理群众举报,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新媒体、新技术手段,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从快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两节”期间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一律实施“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处室、部门和委属单位要深入贯彻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照“六大纪律”负面清单,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抓早抓小。各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坚持“高线”,守住“底线”,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