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区域禁止携犬进入

26.10.2015  01:09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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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饲养宠物犬,城市里养犬的家庭也越来越多。但一些因养犬带来的伤人、噪声、粪便及邻里关系紧张问题也随之而来。同时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程度,犬吠打扰居民休息、随地排泄污染环境、犬受惊乱咬人,这些现象引发了众多市民的强烈反感。在本期的“创文大讨论”中,就我市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影响文明程度”展开讨论。近日许多市民通过电话、邮件、微信、微博等形式,讲述了他们对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观点和看法。

    不文明养犬行为随处可见民众对此很反感

    市民岳女士告诉记者,许多养犬的市民遛犬时,肆意让宠物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岳女士说,她住在雁滩的一个小区,小区内的绿地、道路上,犬粪便随处可见,停放的车辆轮胎上,几乎都有犬的尿迹。一名小区的保洁员说,随着小区里养犬的人越来越多,犬随处便溺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小区的卫生根本打扫不过来,他们以前也提醒过养犬的主人,不但没人听不说,而且有时还要挨骂。网友明亮的星辰说,在他们小区内,经常可以看到不拴犬链,乘坐电梯的犬。他告诉记者,在他们这个小区里,虽然每栋楼都有一部专用电梯上方贴着“携带宠物请勿乘坐本梯”的提示,但遛犬的人们很少有按照提示不乘坐电梯。同时在一些公园内,公共绿地内,经常可以看到几只犬肆意撒欢,而这些犬没有一条拴着犬链。在路边有时会路过推婴儿车的市民,有的小犬出于好奇,凑到婴儿车旁观察车内的婴儿,吓的孩子家长连忙把车推开,躲到远处。

    市民王先生说,他常看到小犬把尿撒到私家车的轮胎上,主人也不加管束。很多私家车主对此都深恶痛绝,但又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只能要么勤洗车,要么就在轮胎前立个板子稍加阻挡。有一次,他看到一条小犬在自己的汽车轮胎上撒尿,就让宠物主人注意一下,结果却招来对方的“白眼”。网友莫名介绍说,她居住的小区内养犬的居民很多,几乎每10户就有一户养犬,每天上午和傍晚,在她家的小区内都有许多居民在楼下遛犬,而且有几家住户的犬一到晚上就叫个不停。而她的女儿今年中考,晚上被犬叫吵得睡不着。她也曾几次叫保安过来,让他们管一管,结果人家说,小犬就是喜欢叫,他们也管不了。无奈之下只好让儿女儿搬到亲戚家住。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小犬乱拉乱尿影响公共环境;二是出门时不给小犬拴绳子和戴嘴套;三是晚上宠物乱叫扰人休息;四是大型犬仍“出没”居民区无人管;不少市民认为,除了要加强管理外,更重要的是养犬人要提升自身素质和文明意识,否则,永远是治标不治本。

    严格约束养犬不文明行为市民纷纷建言献策

    在众多的建言中,许多市民呼吁有关部门能出台管理条例对养犬遛犬行为进行规范,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市民唐先生认为,不养犬的人或许难以理解宠物犬给人们带来的快乐,但养犬的人可能也不明白宠物犬给他人带来的烦恼和痛苦。养犬带来的环境卫生和安全问题,养犬者应该有自知之明,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因此要加强对养犬者道德教育,同时也应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让养犬者对自己或犬的不文明行为感到可耻。

    市民李女士说,喜欢养犬可以理解,但市民出门遛犬时,希望可以拴好犬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犬无论身材大小,性情如何,到底是动物,没有自制能力。作为犬的主人,在养犬期间应该时刻约束犬的行为,要有责任感。网友宁静的等待说,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许多人都会养一些宠物犬,部分养犬者在爱护宠物的同时,对公共环境漠然以对,对犬随地大小便、大声吼叫等行为不作为。为此希望养犬的市民每次遛犬时都随身装一些纸,将犬的粪便包住扔在垃圾箱内,以免别的行人踩到。网友空城说,他觉得社区、小区的养犬者可以建立一个组织或志愿队伍,利用业余时间宣传文明养犬,让市民认识到文明养犬不仅能维护公共卫生,改善邻里关系,而且能受到他人尊重,对他人、对自己、对社会都有好处。

    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即将出台八类区域禁止携犬进入

    10月21日,《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兰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一审的意见进行了初步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广大市民的建议。在该管理条例中要求实行一般和严管区,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为严格管理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及红古区为一般管理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需缴纳管理服务费;严格管理区内,个人每户限养一只犬且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单位饲养犬只的品种和数量由登记机关批准;禁止繁殖、经营大型犬、烈性犬。具体标准、品种、名录由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兰州市将实行养犬登记年审制度。养犬人应当于养犬登记证书期满前30日内,携带犬只、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免疫证明到公安机关进行年度审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登记电子档案,登载:养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及犬只出生时间、品种、性别等信息;对违法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告知举报人、投诉人;未成年人不得携犬外出;八类区域禁止携犬进入: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学校教学区、食宿区、医院、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候车(船、机)厅等公共场所,但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餐饮场所、宾馆、商场、公共浴室;黄河风情线水车博览园至雷坛河、公共绿地、城市公园、广场、商业步行街;其他设有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标志的区域。

    ■特别提示

    针对如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和建议呢?或者你看到了哪些街道路段小区有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和现象呢?本报的“创文大讨论”正在进行之中,本报也邀请广大市民网友针对这一话题,继续发出讨论。如果您有观点、有想法,可以直接撰写成文发送到我们的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以直接发送到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当然也可以发表你的言论到新浪腾讯微博并且@兰州日报,我们将选取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观点发表到我们的报纸上,推进文明城市的建设。推进“五城联创”的步伐。本期的话题截止到11月1日。11月2日起,将开始对第六期话题“不文明驾驶隐患多,一起数数身边的不文明驾驶行为”。讨论如何文明行车,文明出行?欢迎市民一起来讨论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