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

14.02.2016  11:35

  中国兰州网2月14日消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的《甘肃省实施〈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方案》,今后我省将依法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依法加强强制医疗,促进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

  《方案》提出,今后我省将依法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有效提升救治救助能力,到2020年,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治疗率都达到国家标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依法加强强制医疗,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

  《方案》提出,我省将在陇东南、河西、兰州等地区各新建1所强制医疗所,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儿童、青少年、孕产期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各地还将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省级开通12320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天水市和有条件的市州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省级和70%的市州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方案》还明确,今后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或通过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因医保统筹地区没有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应当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