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08.08.2015  16:35

  中国兰州网8月8日消息 记者8月7日获悉,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江西省在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破除以药补医、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设区市。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0%,剩余20%由财政补偿。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