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 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原标题:全省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
中国甘肃网7月2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穆光鸣)启动第二批19个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省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以上今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
新农合患者分级诊疗力争年内全省实施
今年我省将重点落实县级政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主体责任,系统评估我省第一批22个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梳理、总结、完善我省公立医院改革“315”模式并加以推广,启动第二批19个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制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制订分级诊疗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我省将进一步落实新农合患者分级诊疗制度,力争年内全省实施。
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我省将重点解决社会办医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问题,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消除阻碍医师有序流动的不合理规定,完善鼓励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
争取国家在我省建立社会办医联系点,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支持社会办医在人才流动、土地、规划和投资补助等政策方面大胆探索创新,率先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我省要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院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今年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救助对象政策内住院自付救助比例达60%
今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7%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我省总结评估3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市工作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在全省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我省将继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