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全面加强养老福利机构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福利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和互助老人幸福院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崇信县民政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采取四项得力措施全面加强养老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街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与各机构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承担起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全面责任。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组织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在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检查。排查工作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主动与公安、消防、安监部门联系,请他们到现场指导,对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和器具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抓紧整改,从源头上消除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三是全面营造安全氛围。 密切关注入住对象思想状况,对情绪不稳定人员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加强经常性谈心,解除他们思想顾虑,化解心结,确保情绪稳定、心理健康。及时化解入住对象之间、入住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隔阂,营造人际关系融洽、生活氛围愉悦的良好环境。
四是大力加强安全管理。 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提高养老机构自身的监管能力,不断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手段、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质量,确保养老机构中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认真修定各类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入住对象管理,做好外出人员登记,严格请销假制度,注意出行安全,有效防范了各种安全问题发生。
(崇信县民政局 杜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