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印发《关于推进全省质监系统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15.08.2017  21:12

 

近日,省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质监系统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打造质监发展新动能,更好地服务和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能力为牵引,以提高科技创新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自身发展与助力产业发展相结合、立足当前与长期规划相结合、项目建设与能力培养相结合、争取上级支持与积极主动作为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聚集全系统创新要素和各种资源,加速形成竞争新优势,使科技创新成为引导质监系统检验检测能力发展的重要支撑。

意见》明确,要积极发挥质监职能作用,推进质检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注重检测资源共享共用,服务全省科技创新。要聚焦计量检测技术、标准创新、服务改善民生技术、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等前沿和基础关键性技术研究,推进质监系统内科技创新。要加强质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检测基地建设,夯实基层技术机构和实验室执法保障能力。要加大科技创新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质监科研管理体系,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要加强质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和调动人才自主创新积极性,积极吸纳引进人才,用质监文化培育人才。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质监科技创新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健全完善和调整理顺质监科技管理机制,建立单位、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的科技项目责任制。要加大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质检总局科技创新经费和省财政经费的基础上,省局每年统筹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科研专项资金。要深化质监科技创新交流协作,推动向借智借力共建联合检测基地、共享实验室、共研重大项目等深层次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