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在兰召开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5]15号)文件精神,全面分析当前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形势,细化分解安全隐患治理任务,部署2015年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4月2日,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联合召开了首次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省工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郝文杰同志,省电力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毛光辉同志,以及14个市州工信委、供电公司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李世伟主任,专题报告了我省电网建设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现状,重点学习了《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内容。省工信委就各市州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细化分解,要求各地10月底前将治理情况上报,并汇总报告省政府。
省电力公司毛光辉副总经理对甘肃电网的基本情况、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做了说明,介绍了省电力公司在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认真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企业责任,加强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分级分类加快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二是加快输电线路地质灾害隐患协调治理进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和资金。三是认真落实各地政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联合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隐患和问题。四是加强地方规划与电网规划的衔接,防止新的隐患产生。五是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常态工作机制,推动安全隐患依法治理。六是加强大型车辆使用管理,建立大型车辆信息库,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培训。
省工信委郝文杰副主任充分肯定了省公司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所做的努力。他强调,当前我省正处于黄金发展期、难得机遇期和奋力爬坡期,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积极履行电力设施保护职责和义务,努力探索联合执法,确保全省电力的安全稳定可靠供应。一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感。二要夯实责任,确保电力设施保护落到实处。三要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四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电力设施保护氛围。
省公安厅、建设厅、林业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安监局等部门,有关媒体等单位邀请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