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进一步安排部署全省汛期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17.07.2018  17:27

近期,我省遭遇多年罕见的强降雨过程,陇南、天水、定西、庆阳、平凉、甘南等地不同程度遭受暴洪灾害。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近期全省防汛救灾工作的有关要求,省环保厅从五个方面要求各地全面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 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对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做到预防在先、处置及时,确保汛期环境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 全面排查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加强对重点水域水质监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利用汛期违法偷排、违法转移危险废物等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三是 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涉及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废物、石油化工、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沿河施工场地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自查、自报、自改、自验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制度。

四是 加强与气象、防汛、国土、交通、安监、水利等部门应急联动协作,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充分运用联动部门预测预报信息,统筹信息资源,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对辖区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影响,做到提前预警防范,同步应急联动。

五是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准确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做好应急车辆、设备仪器、物资、专家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妥善进行应对。

省环保厅督查组赴陇南市开展汛期环境风险隐患专项督查
为督导属地政府切实履行汛期环境安全防控主体责任,环保局厅
省环境保护厅全面安排部署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各项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防汛减灾工作的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