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办高校工作会在兰举行
6月5日,省教育厅在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召开了全省民办高校工作会议。副厅长旦智塔在会上强调,民办高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信心,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努力实现自我突破和可持续发展。
6月2日至4日,旦智塔带领民办教育管理处、省教科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全省5所独立学院和2所民办高职院校进行了调研,充分了解了我省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的发展现状及政策诉求。
旦智塔充分肯定了我省民办高校尤其是独立学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我省民办高校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引领,探索了新的办学模式,丰富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形成了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减轻了公共财政负担,建立一支专兼职教师队伍,培养了大批各类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为我省造就了一批民办教育家和领头人,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
就面临的问题,旦智塔指出,目前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民办高校结构尚不成熟稳定,标准化建设程度不够,民办高校师生还不能享受公办高校师生的同等待遇。同时,民办高校内部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内涵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普惠性办学原则需要进一步体现。
旦智塔强调,国家即将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并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我省民办高校要坚定信心,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处理好董事会、院长和校党委的关系,研究并遵守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实现自我突破和可持续发展。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高教处、民办教育管理处,5所独立学院和2所民办高职院校负责人参加会议,学校负责人汇报了工作情况。民办教育管理处负责人传达了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对民办高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要求,并要求各民办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依法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公益性办学原则,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供稿: 民办教育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