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档案工作再创佳绩

29.01.2015  18:17

      日前,记者从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获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档案工作“双十先”评选活动中,荣获“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全省十个先进集体中检察机关占了20%。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六个院被评为第一批“甘肃省档案干部培训实习基地”,占全省45个基地中的13.3%。在国家档案局举办的“走进档案”有奖征文活动中,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档案局表彰为优秀组织奖,这是该院档案工作第一次受到国家档案局表彰。

        2014年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升级达标工作中,金昌市人民检察院、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甘州区人民检察院、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等17个院顺利通过省档案局的省特级测评验收工作,至此,全省有68个院达到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和《甘肃省档案工作条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检察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前提: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坚持把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其他检察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院党组经常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切实管理好、开发好、利用好检察档案信息资源,发挥检察档案“记录历史、服务当前、资鉴未来”的作用,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多次深入档案工作一线,实地查看档案库房、机房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列入机关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形成了院党组统一抓、办公室负责协调、档案员组织实施、兼职档案员具体落实、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格局,为做好检察档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设: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科学规划、夯实基础、分步推进、提升档次”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省检察院抓住机关办公楼迁建的有利时机,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成可以满足未来30年存放需要的档案库房,安装了防火门、监控探头及气溶灭火装置,档案“八防”措施到位。配套建设了阅档室、档案办公室,实现了“三室”分开。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利用中央政法专项资金为市县两级院配发了档案专用高速扫描仪,采购蓝光存储、光盘库、高性能计算机等档案设备,进一步提高了档案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201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累计投入检察档案工作经费100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检察档案工作快速发展。 保障: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强管理,着力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档案工作有章可循、管理规范。先后制定了《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借阅利用管理办法》、《档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对检察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保密和数字化加工等作出具体规定。修订了《诉讼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结合修订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规定,对立卷程序、组卷内容、电子案卷移交等内容做出规定,确保立卷内容和方式的规范统一。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档案达标升级工作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检察机关省特级档案室管理办法》,为全省检察机关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提供了依据。 提效:依托专网信息共享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逐步实施、资源共享、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制定下发了《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各级院在规范传统纸质管理的基础上,先整理清理出需要加工扫描的档案,然后按照“由近及远”“先重后轻”的原则,优先数字化保管期限长、价值高的档案,分步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目前,省、市、县(区)三级检察机关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建立,干警可随时通过检察专网计算机进行实时在线归档、查询、管理,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同时,结合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域狭长、各地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采取集中式数据库模式,在省院统一建设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依托检察专网,供全省各级院共享,在实现数据集中存储、集中管理的同时,极大地节约了建设成本,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 服务:注重开发加强利用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档案开发利用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变“死档案”为“活信息”,变“档案库”为“思想库”。工作中,将档案工作与业务结合起来,积极为检察理论研究及业务工作开展信息服务。同时,注意发挥档案利用价值,先后编撰形成了《检察制度》、《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档案资源创新》、《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等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各类编研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办公办案提供了准确依据,为干警学习研究提供了丰富资料,有效发挥了检察档案的潜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