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研究室工作座谈会在平凉召开

28.11.2016  22:38

      11月25日,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研究室工作座谈会在平凉召开,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宏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市州分院研究室分管院领导、研究室负责同志、本次年会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单位代表、全省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对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路志强在批示中指出:过去一年中,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抓住推进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规范司法办案、强化法案研究、深化检察改革、狠抓检察官协会等重点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各级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把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摆在事关检察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要紧紧抓住检察实务研究、法律适用研究、司法政策研究、检察立法研究和检委会工作等主业不放,聚焦核心职能,发挥智库作用。要紧贴检察实践,服务司法办案,围绕“业务性”“应用性”多做文章,多下工夫。要通过评选先进集体、工作通报、召开培训推进会等形式,下大力气抓好法律适用问题请示、案例指导、业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修改等核心业务工作,为提高全省法律政策研究及业务工作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赵宏斌代表省院高继明副检察长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省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进一步指出,为落实“十四检”会议精神,继续改进和加强研究室工作,就必须:
      一是充分认识研究室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深刻认识研究室的职能和作用今后只会加强不会削弱。研究室承担着检察机关的“智库”功能,是检察机关实现科学决策和公正司法的重要支撑,也是探索检察工作规律、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检察工作越发展、检察改革越推进,就越需要各级院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的同志努力工作,辛勤奉献,为检察机关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司法办案能力,提供有效的智力服务。因此,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室的职能和作用今后只会加强不会削弱,研究室的工作必定大有可为。要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把握好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新规律、新要求。各级院研究室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讲话精神,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思考,把握工作规律,在重点任务上做重点文章,在重点工作上有新的建树,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工作不断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要求,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要聚焦主业找准定位,为研究室工作发展拓展空间。各级院研究室都要围绕“检察业务”这一关键词,找准职能定位,聚焦强化服务和指导司法办案这一主业,紧紧扭住“业务性” “应用性”这个牛鼻子来拓宽业务发展空间,展现自身地位和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研究室服务和保障改革的职能作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已全面推开,其他各项改革任务也将同期实施,多项改革任务叠加,研究室将承担更为重要的工作,全省检察机关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的同志要深刻理解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改革主旋律,围绕甘肃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充分发挥研究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司法改革。研究室要注重研究各领域检察改革措施的耦合性和关联性,从中发现问题,提出系统改进的意见建议,使各项举措在价值取向上相得益彰,在实施效果上相互促进;要善于判断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注重研究的前瞻性,向前一步、积极探索、超前谋划,为解决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进一步发挥法律政策研究职能作用。研究室作为综合业务部门的职能定位不变,要始终坚持这一定位。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更加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研究室必须主动顺应改革要求,进一步突出业务属性。坚持研究室作为全面培养锻炼检察干警平台的定位,进一步加强检察综合业务人才培养。研究室是重要的决策参谋部门。要立足于抓大事、谋大局,建立机制、改进做法,为领导决策提供有质量的研究参考。要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与业务部门联合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共同组建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调研组等形式,加强联系合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有效指导司法办案实践。
      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塑造作风过硬法律政策研究队伍。各级院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多想办法,想好办法,将有志于、适合于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同志吸纳到研究室队伍中来。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室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作风建设,防止脱实向虚的倾向,秉持扎实肯干、求真务实的作风。要着力加强法律政策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发现司法办案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更好的服务于司法办案。高度重视自身的长期学习、持续学习和深入学习,培养出一支不同于一般检察业务人员学习能力和学识水平的法律政策研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