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

09.10.2015  17:41

      10月9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致信参加座谈会的全体代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维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蒋应满主持。

      路志强检察长在致信中对全省近年来的未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项未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高检院的高度肯定和同行的认可。今年8月在无锡召开的全国未检工作座谈会上,我省作为高检院确定的13个发言单位之一、西北省份唯一的发言单位,在大会上交流了未检工作经验。取得这样的成绩非常不易,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路志强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曹建明检察长要求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这项工作不能削弱,只能加强”的重要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各项职能、各个环节和办案始终,并以此作为评价工作的根本标准,办案中坚持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加强未检专业化建设,保持和巩固现有的未检机构,整合未检职能,全面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要落实好各项特殊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积极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加强与综治委、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学校、社区、企业等方面的联系配合,积极依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未检工作纳入各级检察院的整体工作规划中,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检务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

      徐维忠副检察长在会上对近年来全省未检工作作了全面回顾。他指出,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在“五个方面”展现出良好态势。一是未检制度日益完善。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与省高法、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制度。二是未检机构建设稳步加强。全省市县两级院成立独立编制的未检机构达27个,无编制的独立机构7个,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检工作办公室共计55个,下设专门办案组共计24个。三是未检特殊制度执行有力。大力推行分案起诉制度,做到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侦查环节分案移送、分案起诉;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制度,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共开展社会调查3143人(次);积极执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做到在捕前、捕后及审查起诉时均进行必要性审查,仅2014年在审查起诉阶段变更强制措施达63人;坚决落实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依法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2013年以来,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8人,2014年上升到154人,涨幅达450%,2015年上半年51人,同比上升1.11%;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减少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四是未检实践不断创新。扩大受案范围,确保保护对象全覆盖;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帮教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检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担任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推动各地积极依托社会力量构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建成观护基地17个,观护点8个;积极探索开展异地协作机制,开展了帮教考察活动。五是未检队伍得到充实提高,为做好未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不捕率分别为11.43%、23.03%、31.21%、26.72%,不诉率分别为2.61%、6.41%、13.66%、20%,不捕率、不诉率均大大高于成年人,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充分显示我省对未成年人“少补慎诉少监禁”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徐维忠强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的加剧,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对未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发生新变化,给未检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司法改革对机构、人员的新要求,给未检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特殊司法理念与执法现实矛盾突出,给未检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认清形势,勇于面对,以对国家和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徐维忠要求,下一步,全省未检工作要突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方向,全面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要树立先进的司法保护理念,建立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平等保护、双向保护的价值理念。要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要发挥审前程序的分流作用;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要提出更高的证据要求;对于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案件,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诉质量。要切实加强未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整合未检职能,全面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模式;要充分考虑未检工作特殊性,保持现有机构和人员的稳定,保证未检专门办案力量;要努力推进司法衔接规范化进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建设;要不断完善未检工作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分案起诉制度,提高社会调查报告质量,落实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要充分发挥观护教育体系作用,有效开展对“三无”涉罪未成年人的取保候审、监督考察和教育矫治工作。要切实加强未检队伍建设,完善未检业务人才储备、培养和使用的长效机制。

      会上,还专门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作了《少年司法若干问题》的专题辅导。兰州市检察院等6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嘉峪关市检察院等9个单位进行了书面交流。省综治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妇联等单位相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全省检察机关分管未检工作的领导、未检部门负责人,以及省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