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推进会召开

18.06.2014  19:54

      6月16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推进会在省院召开。会议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情况,全面分析了当前反贪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下半年的反贪办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清针对上半年全省反贪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
         


      路志强检察长在讲话中,结合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对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省院“3521”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六点意见。
      一是要看清大势、强化责任。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败的决心,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按照省委王三运书记在省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要求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来省院视察时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按照省院“3521”工程建设总体思路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查办案件的实际行动响应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我省反贪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
      二是要要加大力度,形成震慑。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办大要案件、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案件、顶风作案的案件来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激发群众踊跃举报、检举腐败犯罪的积极性。要在社会关注度高的岗位、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资金和权力集中的部门动真格,加大查办力度,遏制职务犯罪蔓延的势头。
      三是要整体推动,均衡发展。要尽快改变各地区办案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格局。切实解决思想认识、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的问题。充分调动发挥每个院的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齐头并进,带动全省反贪工作的整体发展。
      四是要心系群众,化解矛盾。要通过办案,用专项治理的方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分配的流程、标准,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着力化解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平息群众怨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我们的公信力。
      五是要服务大局,讲求效果。充分利用发挥我们熟悉法律的优质资源、办案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有关部门顺畅沟通的工作优势,对企业项目建设,以及基层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解。把查案与能动服务结合起来。把查案与预防结合起来。要把查案与保护结合起来。在查办案件中,对发现的问题和制度漏洞,要及时建议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也可以交由预防部门专门去解决,千万不要一查了之。在办案中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办理涉企案件时,严格区分企业发展与个人行为,保护企业形象、产品品牌、项目建设、商务谈判、客户关系等不受到影响。六是要敢于担当,树立正气。在查办职务犯罪时要做到讲原则、敢负责、守纪律。要直面难题,勇于担当,不回避、不推诿、不上交矛盾,每名反贪干警要常思贪欲之害,常算家庭、亲情账,常算经济、自由账,严格执行办案制度和纪律,做一个明白人。要真心实意地关心办案干警,解决办案当中的食宿、调休、经费等问题,使干警能够安心办案,对反贪工作产生归属感和成就感。
                    张清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考核年度至今,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院党组提出的构建“3521”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将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作为服务大局、履行职责、拉动检察业务工作的“驱动力”,各项业务指标持续向好,反贪办案工作呈现出主要办案指标位次进一步提升、大要案件增幅进一步提升、省院的牵引作用进一步提升、市级院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查办重点领域的案件进一步提升的特点,但同时也存在大要案比例依然偏低、办案结构依然不够合理、地区发展依然不平衡、查办的贿赂案件依然较少等问题。他要求全省各级院反贪部门要认清形势,着眼大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反贪工作的突出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强化措施,在着力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着力查办大要案件、着力抓好专项行动、着力突出办案重点、着力严查重大行贿犯罪、着力提升侦查能力上狠下功夫。同时全省各级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要切实加强对反贪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办案保障、办案安全,严肃办案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全省反贪办案工作科学健康。
      会上,各市州分院分管检察长、反贪局长就路志强检察长和张清副检察长的讲话进行了讨论,并对做好今年后半年反贪办案工作谈了一些意见建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由省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孙兆麟主持。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雷、副厅级检察员刘韶青出席了会议,省院反贪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