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

18.06.2015  17:57

      6月17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直属分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上相关单位领导列席会议。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维忠主持。

      路志强指出,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监所检察工作由过去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进一步发展到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原有的监所检察的名称已不能准确全面涵盖这项业务的丰富内涵,去年底,高检院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决定将监所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这是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继承、发展和创新,不仅是新形势下刑事执行工作格局的重大调整,也是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理念的重大转变。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应对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新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切实履行好刑事执行检察职责。
      路志强要求,要以“四个维护”理念为引领,全面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要将维护刑事执行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不断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继续加大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重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努力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二要将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与监管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及时掌握和化解监管活动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促进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三要将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稳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继续做好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规范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切实尊重被监管人人格尊严,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四要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出发,加强与各政法机关的配合支持,共同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谋划和推进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路志强强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在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地位更加重要。全省各级检察院特别是检察长要切实改变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传统认识,真正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将这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内容、推进业务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建设、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我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