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晖同志在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30.05.2014  20:11

白文晖同志在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0日)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新形势下,我们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会议,总结工作,研究问题,安排部署明年政府法制工作新任务。共商政府法制建设大计,探求通过法治保障推进改革。
      今年以来,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把握大局、创新思维,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采取“年初召开会议部署、年中组织中期督查、年底开展责任考核”的方式,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政府立法质量逐步提高。注重经济和社会领域立法,共起草、审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19件,超额完成任务。三是政府法制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开创了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考核发证新模式。四是行政复议作用更加突出。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75件。各级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参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63件。积极处理多年未了结的疑难积案,有效化解争议矛盾。五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成效明显。省本级共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220件,对17件违规文件全部进行了纠正。办理有关法规、文件等征求意见150多件。六是涉法事务办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协助领导办理涉法事务,切实为政府排忧解难。省本级今年共办理涉法事务70多件。
      我们也要看到,全省法制系统基础相对薄弱,法制工作整体状况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整体工作水平还不高,部分法制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工作方式与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一些市县和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改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三是体制机制不顺、工作制度不完善,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这些问题,既与客观上多年积累形成有关,也与我们工作上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开拓不足、创新不够有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当前,政府法制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如何把中央和省委的精神理解吃透,为党委政府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好,把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这应当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把握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准确把握大势,在学习领会法治建设新精神上下深功夫。

        一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党的十八大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目标。这为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法治建设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弄懂吃透精神,准确把握导向,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努力推进整体工作向纵深发展。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维、新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些重要理念和要求,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彰显了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全省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既要领会实质、内化于心,又要付诸实践、外化于行,真正把法治精神体现到推动法制工作的方方面面。三要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甘肃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对“推进法治甘肃建设”作了全面部署。王三运书记强调要把遵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规范干部行为的“硬标准”、“硬约束”。刘伟平省长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对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王玺玉副省长在省政府省法院第五次联席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甘肃建设的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讲话要求,妥善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内在矛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省各项改革。


        第二,突出抓主抓重,在提高政府法制服务质量上下实功夫。

          当前,我们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最新精神贯彻到明年工作中去,着力在创新思路、抓主抓重、改进方法上下功夫。为此,要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把握和处理好长远目标与选择重点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目标,确定好法制工作的长远目标,规划好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连续性和持久性;另一方面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抓住重点、逐个突破。每年力争有针对性地开展几件有影响力的重点工作。比如,可以选择依法行政考核标准中的一两项工作,进行集中研究、全力推进。也可以选择几部法规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在行政复议工作上抓住几起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重点案件,探索依法防范和化解矛盾争议的新途径。二要把握和处理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不仅要把日常“规定动作”做到位,更要大胆创新、突出特色,把“自选动作”做精彩。各市州要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要拓展和延伸行政执法裁量权领域,对条件具备的部门可以创新开展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在积极主动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涉法事务办理的同时,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三要把握和处理好先行试点与全面展开的关系。为了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对一些列入重点的工作项目,可以先行试点,探索实践,取得经验,待试点成熟再全面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要加强研究论证,力争明年第一季度出台具体方案,选择2至3个市州先试点,再逐步推开。要探索实践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试点工作。


      第三,强化督促检查,在坚持不懈抓好工作落实上下细功夫。

        法治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就是要求我们心无旁骛,抓好落实。要把抓落实体现在三个方面:一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强化责任上。必须健全工作责任制。对年度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工作责任,将责任具体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处(科)室、落实到人员,落实到时限,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时有限定之期。二要把抓落实体现在督促检查上。要进一步健全定期汇报、督促检查、公开通报、考评奖惩等一整套制度,坚决防止“有部署,无检查”、“有检查、无落实”、“有落实、无成效”的现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罚,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抓落实、干实事上。三要把抓落实体现在注重实效上。有没有抓落实,会不会抓落实,最终要看成果、看成效。各级法制机构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时效意识、细节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雷声大雨点小”,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实事求是,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助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四,加强自身建设,在全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上下真功夫。

        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必须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服务保障质量。一要加强班子建设。经过多年的上下争取和积极努力,目前市州一级政府法制机构基本做到了机构单独设立、人员相对增加、力量逐步加强,这是保障政府法制工作最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各市州政府法制办党组一定要珍惜和维护这种好的局面,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班子团结,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班子建设情况,合理调整班子成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把法律背景深厚、业务素养较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领导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二要加强机构建设。目前,这方面最薄弱的还是县一级法制机构,县级法制机构大多是挂靠在政府办或是挂个牌子,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经费相对短缺等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切实把握和充分利用法制建设新机遇,不失时机,抢抓机遇,把县一级法制机构建设真正摆到议事日程上,争取达到县级法制机构独立运转、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工作经费得到保障。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法制办党组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法制为民思路更加清晰,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能显著增强。各市州政府法制办要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坚持提高素养与改进作风、分析评议与解决问题、整改提高与促进工作三个方面的统一,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体现在政府法制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