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会议在兰州召开

13.02.2015  18:17

      2015年2月10日,全省市州检察分院检察长会议在兰州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省检察工作,分析形势任务,谋划部署2015年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路志强指出,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检察工作“3521”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期目标。全年批捕13016人、起诉22303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分别同比上升13.8%、29.3%和45.9%,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15件,同比上升9.5%;依法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317人,同比上升92.1%;突出打击“围猎”、腐蚀干部的行贿犯罪153人,同比上升80%。“自侦”、“保促”、“双联”、“两个责任”、“队伍建设”、“计财装备”等多项工作先后在全国做了经验交流,得到省委和高检院领导批示肯定;高检院通报的重要指标中,有16项位居全国前5、有22项位居全国前10。在刚刚结束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对我们2014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赞成率达到96.99%,同比上升3.79个百分点。
        路志强强调,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公正为己任,全力打造检察工作“3521”工程,深入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安全稳定、民生福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路志强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公正司法为中心,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扎实有效地履行各项检察职责。要清醒认识当前维稳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牢记“平安二字重千金,社会稳定是民心”,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着力做好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工作,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惩的尺度不松、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重点,做到“五个紧盯”(即: 紧盯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紧盯重点行业和领域,紧盯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行贿犯罪,紧盯职责不履行、裁判不公正、监管不到位等现象),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以学习贯彻《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为契机,提振精神、鼓足干劲,组织协调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做好“保健医生”,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政干部的自觉行动,着力营造尊崇法治、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务环境。要继续深入开展“保促”行动和“两联系、两促进”工作,结合司法办案,深入扎实地做好各项预防工作。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着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路志强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已部署改革任务的落实,稳步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重点改革任务。要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即: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即: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以开放透明阳光司法为根本、以树立正确工作导向为基础,着力强化“三项保障”,即:增强制度刚性、严格追究问责、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路志强最后强调,检察事业科学发展,队伍建设是根本,基层基础建设是基石。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和王三运书记“持之以恒抓队伍”的指示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突出加强党组建设,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下气力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双联”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大力度,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力争使全省检察机关“双联”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力促“双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继明主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干部、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各市州检察分院检察长及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