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举办全省尘肺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

27.08.2014  18:43

  为推进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水平,2014年8月13-17日,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疾控中心举办了“全省尘肺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来自省、市疾控中心和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厂矿医院的87位代表参加了这次培训班。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处处长杨敬科、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首席专家李德鸿教授、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孙建云参加了开幕式,开幕式由孙建云副主任主持。
杨敬科处长在开幕式上对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性和培训班的要求做了重要讲话,他对培训班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级已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清形势和肩负的责任,做好职业病诊断工作。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得互相推诿,不得拒绝劳动者要求职业病诊断的合法权益。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是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内容, 职业人群都是青壮年劳动力,他们是一个家庭的支柱,上有老、下有小,一旦患上职业病不仅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同时昂贵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也给劳动者、企业和国家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许多发达国家把一个国家职业病高发看作是经济社会落后、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标志,各级职业病诊断机构一定要强化为劳动者服务的意识,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工作。二是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全面监督检查,摸清底数,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并切实加强已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日常监督检查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者经检查仍不合格的,要注销其资格。对存在严重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三是各级职业病诊断机构要认真学习职业病诊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职业病诊断程序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就是为了方便劳动者、简化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程序,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有针对性地解决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各级职业病诊断机构要通过此次培训班掌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促进我省的职业病诊断工作更规范的开展,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为办好此次培训,中心邀请到中国疾控中心首席专家李德鸿教授前来授课,培训结束后57名学员参加了理论考试和读片考试,这次培训班是甘肃省疾控中心自2005年以来举办的第七期尘肺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职业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