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公布上半年全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11.08.2017  17:00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51号)要求,从2017年第2季度起,省环保厅依据全省6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计算城市水质指数,对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每季度对外公布。

2017年1-6月,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由优至劣分别为:陇南市、嘉峪关市、金昌市、定西市、白银市、临夏州、甘南州、兰州市、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兰州新区、天水市、庆阳市、平凉市。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65个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质达标率为95.6%。

2017年1-6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排名

市州

地表水水质指数排名

2017年城市水质指数(1-6月)

2016年城市水质指数(1-6月)

陇南市

1

3.0285

3.3816

嘉峪关市

2

3.0994

2.6841

金昌市

3

3.5136

4.0522

定西市

4

3.9719

5.1669

白银市

5

4.0322

4.5167

临夏州

6

4.0372

5.4456

甘南州

7

4.0578

5.1900

兰州市

8

4.4032

4.6767

武威市

9

4.4193

4.2339

张掖市

10

4.6829

3.5437

酒泉市

11

4.8142

5.3574

兰州新区

12

5.0397

5.2176

天水市

13

5.0757

7.0138

庆阳市

14

6.8028

8.3713

平凉市

15

7.1883

11.5776

          说明:水质指数越小,说明水环境质量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