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31.12.2014  23:30

甘建发电[2014]49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建管局:

2015年“元旦”、“春节”陆续将至,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委发电〔2014〕13号)要求以及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为切实做好节日及“两会”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两会”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5年安全生产形势开局良好,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安全监管责任,抓紧研究部署节日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全省范围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开展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近期,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要针对假期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着重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特别要对施工用脚手架、模板支撑以及基坑支护等进行重点检查及隐患排查。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立足超前防范。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一定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并督促其履行职责。一是尚在施工的工程,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坚守岗位,随时处理安全方面的有关问题。二是要加强对冬季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各类防护设施、临时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和管理。对于已停工项目,要重点检查其现场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现场可燃、易燃材料是否清理到位,现场施工电源和配电箱是否断电和上锁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理。三是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建筑企业安全工作。四是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防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等事故发生,遇有暴风雪等灾害天气要及时停止户外作业。

三、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力度

要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继续完善城镇燃气系统事故快报制度,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系统应急救援体系,妥善处理各类燃气事故。要做好燃气防控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燃气管道输送环节的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供气。

四、确保供水、排水和供热安全

要切实加强城镇供水质量的督查工作,注重原水、制水和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原水环节的监控。要特别重视各类化工企业和各类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水污染,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水质预警机制。要细化应急预案,完善应对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冬季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要对锅炉、热力管道的安全进行排查,防止发生大面积中断供暖事故,要落实供水、供热等重点部位各项安全防范和处理措施,确保城镇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强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

要加强对冬季风景名胜区和公园景点的巡查,及时组织人员清扫冰雪路面,做好游乐设施、冰面、路面的安全防范及公园防火工作。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园区人员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举办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拥挤、踩踏等造成人员伤亡。公园、游乐等部门要加强对游乐场所、风景名胜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区域的缆车、索道、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在不能确保安全运行之前,必须停止使用。

六、认真做好应急及值班工作

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要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有关领导要亲自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同时严格按照事故类别和时限如实上报有关情况。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节后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各施工单位在节后复工前首先要认真开展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做好新进场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将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落到实处。其次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用脚手架、施工用电、模板支撑、“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机具以及基坑支护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垂直运输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须由原安装单位到现场逐台进行检查、加固并作必要的维修保养,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对员工宿舍、食堂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临时生活设施的安全,规范生活用电,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的日常检查工作。各单位自查自纠达到安全复工条件后,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复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