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认真安排部署全省中秋及国庆节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4.09.2016  02:12

为全面做好“中秋”及“国庆节”期间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省环保厅要求各地从四个方面做好“中秋”及“国庆节”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二是 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信息“零报告”制度;值班期间每日下午17时前向省环保厅24小时值班电话报告当日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

三是 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涉及石油化工、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废物等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

四是 积极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进行应对,切实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