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情况的通报

21.12.2014  03:48

甘教督[2014]37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34号)精神,省教育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各市州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冬季取暖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现将全省中小学冬季取暖专项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州开展督查情况

各市州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结合当地实际,普遍开展了县区自查、市州督查活动。兰州、白银、酒泉、武威、定西、庆阳、临夏等7市州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嘉峪关、金昌、甘南等3市州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张掖市联合财政部门共同开展督导检查;天水市、平凉市积极安排各县区开展自查;陇南市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对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工作进行了检查。

金昌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组,分3个小组对全市中小学冬季取暖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在3个小组检查后,市教育局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组又随机对全市学校取暖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暗访。酒泉市组织责任督学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自查工作覆盖到所有中小学。

截止12月18日,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张掖市、武威市、庆阳市、平凉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等11个市州教育局及兰州市、酒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省教育厅正式上报了自查报告,陇南市没有上报正式自查报告。

二、中小学校取暖工作整体情况

今年省教育厅首次面向社会发布了各市(州)中小学供暖时间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供暖期限和标准,不得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确保师生取暖效果,并且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自查来看,全省各地中小学校均已在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点开始供暖,其中,甘南州大部分学校于10月1日开始供暖,定西市地震灾区的学校于10月15日开始供暖,陇南市所有学校在11月中旬开始取暖,其余各市(州)的学校均在11月1日前开始供暖。各地中小学供暖的方式多样,城区中小学多采用城市集中供暖,农村中小学校大部分采用煤炉取暖,少部分采用锅炉和电器设备取暖,个别学校采用太阳能取暖。通过各种方式,全省中小学按期开始了冬季供暖,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取暖、温暖过冬奠定了基础。

(一)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

10月15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2014〕27号),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取暖资金划拨、燃料购买、取暖设施设备购买、维修以及取暖安全防范与教育等,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庆阳市各县区先后召开供暖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取暖工作。金昌市通过督查修订了取暖安全应急预案,制订了锅炉房制度、司炉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冬季取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武威市教育局和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和各学区(站)、各学区(站)和中小学校均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了冬季取暖期间夜间巡查、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酒泉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党政通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修订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把保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强化了学校领导、班主任、安全管理员及各教职员工的安全职责。

(二)取暖资金划拨和使用情况

2014年甘肃省财政厅、教育厅将中小学取暖标准由135元/生.年提高到146元/生.年,比上年提高8%。10月,分两次提前下达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资金3.75亿元,同时,将甘南藏区(1市7县)和肃南、肃北、阿克塞、天祝等4个少数民族高寒地区县的取暖费补助按全省标准的2倍进行了倾斜(292元/生.年)。在此基础上,甘肃省又统筹1.55亿元,为全省8113所百人以下村小、教学点校均增拨公用经费1.9万元,用于学校日常的办公、取暖、教师培训等开支。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在落实中央和省级取暖资金的基础上,加大政府配套补贴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在经费安排上重点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地震灾区倾斜,并及时足额拨付学校,没有挤占、截留、挪用、平调取暖专项经费现象。

嘉峪关、天水、张掖等地在足额落实省财政下拨取暖经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调整取暖经费分配方案,确保所有中小学正常取暖。嘉峪关市将城区各学校取暖费用按照实有建筑面积下达,农村学校采暖的用电用煤等相关费用,除按要求将国拨省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取暖费用的基础上,不足部分均由市财政在预算内经费中足额安排拨付。天水市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分类定档的分配办法,适当地向高寒山区、规模较小的学校予以倾斜,着力解决山区学校取暖经费不足的问题。武山县对17所自供锅炉取暖学校按生均152元下达,对其他学校按生均130元下达,对109所不足2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每校按3000元下达,对42所20至50人的学校每校按7600元下达。张掖市甘州区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减少而供暖面积未减少的情况下,将取暖费专项资金按照供暖面积占75%、学生人数占20%、供暖期占5%的标准进行分配。

(三)取暖物资准备及设施设备更新情况

各县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及专项督导检查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积极排除隐患,扎实落实整改。从各县区检查情况看,各中小学校在取暖期之前普遍进行了提前准备,对供暖锅炉、火炉普遍进行了及时检修,对取暖管网进行了排查维护,更换、维修了破损门窗。用燃煤供暖学校及时储备了冬季取暖用煤,更换了破损炉具;用锅炉供暖学校及时维修了锅炉,提前进行了试水、试压、试烧工作。通过督查,确保了供暖设备、管道符合有关要求,门窗安装完好,开关、插座、配电箱(板)设置、安装位置合理,取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农村中小学供暖用煤、火炉等供暖设施器材储备基本到位。

嘉峪关市今年投入27.5万元为农村学校购置更换大容量锅炉2台,将1所农村教学点的煤炉供暖改造为锅炉集中供暖,将3所农村小学4841平方米校舍原暖气片供暖改造为地暖供暖。“7.22”地震灾区定西市漳县、岷县积极筹措取暖经费,采购取暖用煤,对取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维护,对破损门窗进行更换、维修,保证地震灾区学校于10月15日前全部供暖,室温达到18度的标准。酒泉市肃州区积极做好中小学门窗破损情况自检,下拨专款138万余元为中小学校维修、更换破损门窗。白银市会宁县对12所相对薄弱的农村偏远地区寄宿制学校,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将取暖设施由传统煤炉采暖更换为锅炉供暖,消除取暖安全隐患,保证了广大师生冬季取暖安全。武威市凉州区对中小学冬季取暖及生活用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在采购中加强监督检查和核定验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过程确定中标供应商。公开采购结束后,各学区、学校将煤炭采购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在本次专项督查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力量排查教室、师生宿舍、储煤仓库等场所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学校限期整改。做到供暖工作认识到位、供暖资金拨付到位、供暖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供暖时间按期到位、供暖温度效果到位、供暖安全教育到位、供暖安全隐患排除到位和供暖安全保护措施“八到位”。平凉市督查组采取“现场办公、提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的方式,坚决杜绝取暖安全责任事故。定西市督查组重点查看了边远学校火炉烟筒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无防护设施、教室有无通风孔等。金昌市、庆阳市华池县邀请市质量技术监督所对锅炉安全阀、仪表等设备进行校对,对其他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酒泉市各学校落实宿舍的巡查、查铺制度,严禁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热毯或大功率采暖电器取暖,禁止点燃蜡烛或使用明火,确保寄宿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临夏州加强寄宿生取暖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要求各学校配备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制定冬季恶劣天气取暖应急预案,防止因恶劣天气或取暖异常出现学生冻伤事故。

(五)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情况

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采用主题班会、校会,文化橱窗、板报等形式对师生开展冬季取暖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师生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的基本常识和方法,积极推进冬季取暖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进家庭,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技能。白银市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师生防火防煤气中毒应急疏散演练。定西市强化对司炉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制定司炉工作岗位责任制,督促他们克服麻痹思想,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三、学校取暖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中小学取暖经费不足

一是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地处高海拔地区,自然条件恶劣,武威市古浪县、天祝县的一些山区学校取暖周期长达8个月左右,许多农村学校需要常年取暖,取暖经费短缺的问题突出。二是目前农村中小学校学生人数逐年减少,但学校供热面积没有减少,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和需要不间断供暖的寄宿制学校,取暖经费不足的问题突出。三是高中学校和幼儿园取暖费未列入省财政专项,学校采暖无专项资金支持,部分学校供暖欠账大。如:张掖市2014年中小学校取暖费支出预算2846万元,而取暖费专项资金只有1346.5万元,资金缺口近1500万元。酒泉市金塔县学校财政拨付的取暖费总缺口达500多万元,历年拖欠取暖资金还有近600万元。

(二)部分中小学取暖效果差

多数农村学校采用火炉供暖,取暖方式简单,设备普遍简陋,供暖成本高,取暖效果差,存在环境污染、煤气中毒等不安全因素。天水、平凉、陇南的一些学校只能提供教室取暖,学生宿舍和功能教室没有取暖设备,学生在宿舍只能依靠热水袋取暖。个别学校部分教室背阴或采用单层玻璃、木质窗框,取暖效果差。部分采用锅炉、电暖气取暖的学校,取暖设施落后、设备陈旧、管道锈蚀或线路老化的现象较为突出。临夏州暖气供暖的个别学校温度不达标。

(三)校外寄宿生取暖监管难度大

天水、陇南、定西等地部分中小学生选择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年龄较小,生活自理和自我保护能力弱,再加之学生校外租房分散和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强,学校对校外寄宿学生取暖安全的监管难度很大,校外寄宿学生多采用煤炉、电热毯取暖,存在电线短路导致火灾和煤气中毒的安全隐患。

(四)部分锅炉供暖的学校管理工作急需加强

定西市个别锅炉供暖的学校管理不规范,对取暖设备的检修、司炉工人的培训还不完全到位。庆阳市部分学校雇用的司炉工缺乏专业知识,资质不全,存在取暖事故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取暖工作责任制。我省地形狭长、复杂,供暖期长短不一,各学校取暖方式多样,容易发生冬季取暖责任事故。各市(州)、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暖正常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落实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暖设备、材料、环节及效果坚持抽查,对安全不合格、供暖效果不达标的学校限期整改,特别对以火炉方式供暖的教学和生活用房,要加强和细化管理,确保供暖质量、师生安全双保险。

2、进一步争取投入,确保供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多方争取中小学取暖资金足额到位,确保配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拨给学校。各中小学要加强取暖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实行供暖设备周排查和师生承包责任制等管理模式,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取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今后要充分利用“改薄”项目支持,逐步改变农村中小学取暖方式,努力实现中小学校锅炉供热全覆盖,提高农村中小学取暖效果。

3、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特别要加强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学校要与家长、房东签订安全责任书,并采取召开专题家长会、安全讲座、印发告家长书及不定时走访等方式,提醒家长和房东对学生进行监管,消除租住房屋安全隐患,避免校外寄宿生取暖安全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监管,建立供暖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冬季取暖突发事件应急汇报制度,在遇到冬季取暖工作的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教育部门逐级汇报,采取有力措施和办法及时解决。要充分发挥中小学责任督学作用,把取暖作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学校供暖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以任何理由缩短供暖时间和降低供暖标准。对发生截留、挪用取暖专项资金,煤气中毒,管道、暖气片、锅炉冻坏冻裂等取暖事故的学校,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