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院对全市涉案财物管理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近期,平凉市院案管办按照省院统一部署,组织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全市两级院的涉案财物管理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接到省院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平凉市院案管办及时向院党组进行了汇报,并立即以紧急通知形式转发各县(区)院,组织市院各业务部门召开了会议,对通知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进行了强调和安排。同时,进一步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明确了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各县(区)院主要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分管领导、案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全市两级院案管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动了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
检查组重点围绕涉案财物日常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积存财物处置等方面,将涉案财物入库、保管、系统登记、出库等所有环节均纳入检查范围,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格审核把关,环环签字备查,做到台账登记规范,财物保管安全。两级院均设立了专门的“赃证物保管室”,符合防水、防盗、防潮、防磁要求。案管部门依照规定对办案部门处置涉案财物情况进行监控,计财部门对办案部门移交的涉案款项进行专账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款物处置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涉案款物实行专人、专帐、专库、分类管理,杜绝违法处理涉案财物的行为发生,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检查组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照案件信息公开自查要点逐项检查。认真梳理未公开的案件,重点解决应公开不公开、不及时公开、不规范公开等突出问题。将梳理情况反馈基层院及相关业务部门。各县(区)院均对2014年9月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以来应公开的信息和法律文书逐案进行了清查,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协调技术部门及案件承办人对清理出的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和法律文书进行了补录和上传,除部分案件因系统原因无法公开外,绝大多数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或文书均已公开或上传。通过这次自查整改,进一步树立了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开倒逼规范的理念,提升了办案人员、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有力推动了全市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