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24.06.2014  19:20

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特别是强化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及试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做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经许可违法试生产、超期试生产、未验先投、久拖不验、擅自变更等环境违法行为,致使建设项目“带病”进入环保验收程序,严重损害了环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切实增强履行和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环境监管责任,我局再次统筹安排部署建设项目试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合规有序推进。一是严格审查建设单位上报试生产申请资料,资料不全不予受理。二是认真履行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并按相关文件要求上报检查情况;三是对照环评技术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和环保部门的预审意见,认真审查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四是坚决做到“八不准”,严把试生产关口;五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变更管理。(张掖市环保局 刘 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