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44.65%

29.05.2015  14:28

  5月28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针对前期企业年报公示率较低现状,我市工商部门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四项举措”,以进一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工作,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大幅度提高。截至5月27日,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44.65%。

  在此项工作中,我市工商部门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发布企业年报公告、年报提示,督促企业按时参加年报,并印制了28万份《企业年报须知》、《个体工商户年报须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须知》等年报工作的宣传材料。在此基础上,建立监测通报制度,重点对兰州市12个分县区局的年报率进行监测比对,定期进行排名通报。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对各县区局、直属分局的年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市年报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