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本月24日开考

21.12.2016  10:32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本月24日至26日举行。历经数月的复习备考,成败在此一举。近几日,包括我省在内的各地研招主管部门纷纷发布有关研考考场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

据了解,我省2017年共有15家研招单位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9429人。招生考试省内共设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10个考点。

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省考试院日前发布给研考生的一封信,温馨提醒广大考生:一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考试出门前,检查自己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否随身携带,乘车时要妥善保管。考试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二是参加考试时,不允许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三是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两门统考科目考试时,考试所需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再另行准备;参加其他科目考试时,考试所需文具由考生自备。所有统考科目考生答题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涂卡一律使用2B铅笔。三是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统考科目试卷实行网上阅卷。

据悉,我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所有考场将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器和无线电耳机探测器等电子设备。对所有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如发现违规将依据录像等材料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随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考生想走捷径的心态,用网络和其他工具,不断发出“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小广告,相关部门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增强鉴别能力,切勿轻信“助考机构”的虚假宣传。

此外,广大考生还要注意:2015年11月1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生效,其中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生若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有关办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考生违纪作弊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伴随考生一生,在今后深造、用人单位聘用等方面将会受到影响。

2016年新修正实施的《教育法》对考试作弊也做出了法律规定。对涉考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为此,本报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守法,诚信考试。并预祝大家考试顺利、成功。 


信息来源:兰州晚报   马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