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今日发布 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

03.06.2014  16:13

人民网兰州6月3日电(牟健)6月3日上午10时,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新闻发布会。根据甘肃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甘肃省耕地面积总量有所增加,达8115.35万亩,但其中1500万亩因生产力比较低下,已不适宜继续耕种,目前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为6615.35万亩。为提高甘肃省耕地质量,该省正在组织实施有机肥资源利用、中低产田改良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三大工程。

甘肃省耕地总量有所增加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甘肃省耕地总量为8115.35万亩,比原来掌握的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8年的耕地数据多出1179.83万亩。

之所以多出耕地,一是田坎系数的计算更加合理,耕地中因扣除田坎系数减小而新增耕地778.26万亩;二是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使大量一调时上不了图的小面积耕地得以上图入库,增加了耕地面积;三是农民自主开发和近年来甘肃省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净增耕地面积40多万亩。前两项增加的耕地实际上早已存在,因此,全省耕地的增加主要是账面和数据上的增加。” 甘肃省二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包自吉说。

包自吉介绍说,二次调查通过采用科学的技术方法、高效的组织模式,严格的质量监督,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确保了调查成果的全面、真实、准确。第二次土地调查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料成果,对于准确判断甘肃省情省力,客观分析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和土地管理形势,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为严格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社会各界采用二调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二调成果广泛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

数据显示,甘肃省耕地面积虽有所增加,但从耕地分布区位和质量来看,相当一部分耕地生产力还比较低下,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有618.34万亩;石羊河流域生态治理需压减耕地135.52万亩;中部干旱地区有750多万亩旱沙地、沟坝地、撂荒地等不稳定耕地,因自然、人为因素影响已不能正常耕种;位于林区、草原控制范围内的部分耕地,按照国家生态治理总体安排,今后可能要逐步退耕。

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增减、质量和人口增长、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等因素,甘肃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蒲志强说,甘肃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状况仍没有改变。今后必须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甘肃省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高。

虽然耕地质量不高,土地利用强度不够,建设用地的矛盾十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重,但甘肃也有甘肃的特点,未利用土地的空间特别大,提高的空间特别大。” 蒲志强补充说,基于甘肃的实际情况,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土地红线,要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要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加大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投资力度和产出;要加大未利用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充分利用未开发利用地,解决甘肃省建设用地的不足的矛盾;要通过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和等级。

惠农政策扶持力度将会加大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国家数据公布前,国土资源部已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两部门原则同意不因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公布影响原来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因此,国家在《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的公报》中明确了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有关规划也同时明确了,土地二调结果的公布不会影响林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土地二调结果的公布不会影响对农户和单位的补偿。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的25度以上坡耕地、林地、草地面积充分说明甘肃省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艰巨。同时,甘肃省25度以上坡耕地,沙地、撂荒地等不稳定耕地面积较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还有较大空间,有利于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荒山造林等生态工程建设。” 甘肃省林业厅副厅长樊辉说。

据了解,目前国家已正式批准甘肃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构筑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屏障,对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扶持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