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罗祖亮提建议8年不舍终获关注

23.12.2015  11:05

  中国兰州网12月23日消息 “罗祖亮代表的意见真实反映了企业界和民间的呼声,对下一步修改具有借鉴意义。”日前,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银监会法规部领导专程来到常德,就《商业银行法》修改上门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大湖产业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罗祖亮的意见。自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罗祖亮在每年的全国人大会上都会提出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议案和建议案,现在终于获得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全国人大代表、大湖产业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罗祖亮发表意见。图片由大湖公司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旨在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1995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20年来,仅在2003年、2015年进行过两次小的修改。

  罗祖亮认为,现行的《商业银行法》是一部陈旧过时的法律,它严重滞后于商业银行改革的实践,滞后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实践,滞后于商业银行跨业创新的实践,滞后于商业银行监管的实践,滞后于金融危机以来的国际共识,没有与《物权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以及有关监管规定一致,没有与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机衔接。“该法带有严重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