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土地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0.05.2014  23:21

在全县土地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陈    盖
2012年8月3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土地清理整顿工作大会,目的是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市场秩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构建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土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这次会议准备得十分充分,会前,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县委王书记、政府肖县长专门做了安排部署,对会议的召开提出了严格要求,这都充分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对开展和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坚强决心。会后,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好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土地清理整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单位、个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公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导致非法用地、违法建设和土地私下交易等问题不断出现,且愈演愈烈,非法用地已由过去的零星、小范围扩大到全县范围,甚至非法抢占国有土地乱搭乱建,成为寄生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上的“毒瘤”和“疮疤”。农村居民的违法违规建房现象迅速蔓延,也几乎到了屡禁不止的地步。今年县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打造新农村示范长廊,对长廊沿线乡村的房屋进行了彻底的改造,极大的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然而,在改造旧屋的同时,违反长廊沿线建筑规划和风格,明显不符合长廊建设要求的房屋却在我们个别乡镇和国土资源所眼皮底下“拔地而起”,严重影响了全县长廊建设大局,广大干部群众反响强烈,切实到了不能容忍,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冷静思考,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未批先占。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尤其是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愈演愈烈。二是非法倒卖。擅自进行集体土地非法交易并建设私宅现象普遍存在。三是长期闲置。非法闲置土地现象严重,土地资源利用效能低下。一些用地单位和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投资建设,坐地起价、待价而沽,囤地炒地,闲置土地。四是非法转让。未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出让手续,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个别存在,以租代征,非法征地的问题十分突出,监管审批不到位,不及时。五是浪费土地。部分群众恶意阻挠、漫天要价、企图发土地财,使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城市建设工程进展缓慢而 “一丑遮百俊”。 六是农村居民“开天窗”建房严重损毁和浪费基本农田,蚕食了大量土地,撂荒土地的现象十分突出。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个别基层干部群众混水摸鱼的思想严重,有的甚至乘乱一夜暴富;有的干部群众相互攀比,看见别人违法违规占地建房,日进斗金,他不甘心,存在着“别人建、我也建,谁不建、谁吃亏”的失衡心态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二是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部门衔接的中间环节监管薄弱,个别执法人员对土地管理和建设规划执法不严,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效遏止,甚至执法犯法,纵容和助推了违法犯罪。三是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了解,对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导致在土地资源开发过程中对违法违规行为缺乏充分认识。有的干部群众抱着试一试的思想,先占一点,看看风向如何、风声大小,风声一紧就停一停,风声一小又兴风作浪;更有甚者,胆大妄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甚至个别乡村充当鉴证人,把国家集体土地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暗箱操作,违法占地建房,黑市交易土地、非法倒卖土地、非法租地改变用途,谋取不法之财。出了问题到处发帖上访,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规划滞后、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实事求是地来说,我县一些建设项目没有按要求建立严格的申请、审定和核发程序,项目规划在哪个范围审定、哪个部门先审、哪个部门后审、哪些项目该批、那些项目不该批,管理混乱,责任不清;在规划执法上,相关职能部门对城乡乱修乱建的查处工作合力不够,职能推诿,分工不清或者装糊涂。特别是乱修乱建、批少建多、未批先建的问题较为普遍,居民住宅变商品开发,想占就占,想建多大、多高,全由业主说了算。乡镇和管理部门心存“怕”字,怕得罪人、怕惹人、怕上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两眼全闭,没有发挥应有职能,没有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理。
      土地管理秩序一日不规范,土地市场混乱、非法转让土地、非法买卖土地、黑市交易土地的现象一日得不到遏制,我们的投资发展环境就难以吸引客商、留住客商,我们的城乡建设就无法正常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土地管理秩序已经到了非下硬茬清理整治不可的地步。但是,有些同志出于善意,建议我们不要在土地管理上惹麻烦,认为多少年都过去了,现在能过去就行。但是,县委、政府决定开展这次全县土地清理整顿行动,是经过广泛讨论和慎重思考的,是基于对当前全县发展形势和发展机遇的综合判断,基于对群众发展愿望和人民呼声的高度负责,是一项十分及时、十分必要的正确决策。县委王书记、政府肖县长多次对该工作做出了明确指示。开展这次土地清理整顿行动,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开展土地清理整顿工作,既是强化对国家土地建设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又是保护耕地,按规划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思想上重视并不是看嘴上说得多好,而是要看落实的行动,落实到具体成效上。对此,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通力协助,严格执法,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严厉打击土地私下交易等各种涉地违法行为,全面遏制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多发势头,切实推动我县城区和农村土地利用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扎实做好土地清理整顿工作
      开展这次清理整顿行动,目的是通过清理清查,教育干部群众懂法、守法,坚决刹住乱修乱建之风。因此,我们必须要知道四个方面的知识:一要知道土地是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而不是私人财产,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二要知道私下交易土地、倒卖集体土地和乱修乱建属于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土地违法行为的3个条款4项罪名,即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三要知道土地是实行用途管制的,而不是你拥有使用权后想建什么就建什么,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不得圈而不建,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已闲置两年以上的,要依法予以收回。四要知道所有的土地,不管是哪种类型,只能由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供给,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没有权力变更土地用途;只有村级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权利,任何干部职工和不属于本村村级经济组织成员的,都没有这个权利。这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让大家明白,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违规建房是害人不利己的,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
      土地清理整顿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徽县土地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对象、处理办法和工作步骤,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打重拳、出狠手、下猛药、动真格,全力打好全县土地清理整顿工作攻坚战。
      (一)既要打牢社会舆论导向的基础,又要做好调查摸底等基础环节和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联系沟通。 全县上下广大干部职工、在徽县投资开发的企业主、有关部门和领导,要理解、支持、配合全县的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各方的力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确保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做好调查摸底、立案登记工作。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是做好工作的根本。“磨刀不误砍柴功”,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以社区、村(组)为单位,对各类违法建设用地情况逐户逐宅进行登记编号,填写表格,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并于10月31日前,做好调查摸底的收集汇总工作。重大项目的调查摸底由县国土局牵头,项目管理单位、所在乡镇政府、住建局、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一起齐抓共管、协同作战进行调查,尤其城关镇、伏家镇、水阳乡、银杏乡及公路沿线乡镇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大,为此,县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安排,增派专门力量对各乡镇进行全力配合和支持,县国土局、住建局、执法局、公安局等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和几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乡镇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中去,靠实责任、齐心协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调查由乡镇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基层国土所全力以赴,涉及单位派出专人积极配合,绝不能马虎大意。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欢迎社会大众对非法用地、违法建设和土地私下交易行为采用书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会后,县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即日起接受社会监督。县公安局要立案查处一批、严厉打击一批、依法惩处一批,该移送的移送,该判刑的判刑,绝不姑息,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