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的责之所重

19.09.2014  10:29

  责任就是对自己所负有使命的忠诚和信守,对自己工作出色的完成,就是忘我的坚守。有了责任,才能促进社会进步,有了责任,才能保社会平安,也正是因为责任,才保证了诚信,保证了服务,保证了敬业,保证了创造,保证社会的可持续性。这是每个人都维持社会和谐安宁,创造幸福生活的责任。

  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具有唯一性,地位无可替代,责任不可推卸,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首责、主责、全责。遇到问题绕道走,回避矛盾;对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不敢抓不敢管;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放任自流;对苗头性问题,听之任之,视而不见;这是不负责任的失职表现。

  常念“紧箍咒”。“紧箍咒”就是《党章》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告诉我们党员干部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的硬性规定。首先要做到正人先正己。将《党章》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作为照镜子、正衣冠的随身携带的工具,时时、事事、处处对照检查自己,从自身做起,做好带头示范作用。然后,要在部门单位念好“紧箍咒”,不断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轻敲以警醒,促进干部们反思和纠正,及早悬崖勒马、回头是岸;重惩以威慑,对那些三番五次不听劝阻、不思悔改、肆意妄为的违纪党员干部发挥威力。

  猛下“断根药”。“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党风廉政建设要达到的效果和目的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就能实现的,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只有坚持从制度层面入手,通过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下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断根药”,就必须通过表现出来的一些现象和潜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把握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针对党员干部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达到使其不乱为的目的和效果。

  打好“组合拳”。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多管并进、多策齐下、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才能起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效果。领导干部不能只端坐台上讲得头头是道,不能坐在办公室听人汇报,一定要走到基层干部中,观察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跟踪了解其动态;到群众中去走访了解情况,听听他们对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多与基层干部交心谈心,通过交谈全方位掌握一个干部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方面的状况,从而正确了解、识别和使用干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提醒、纠正、教育、帮助、转化,使其不偏离正确的人生方向。

  勇挑“责任担”。这里的责任担子就是追责的问题。该抓的工作、该解决的问题,没去抓,没去解决,忙于应付,顶着不办,捂被子、遮盖子,工作严重失职,严重不负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按照规定严肃予以追究,该进行组织处理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的责任主要领导必须要承担。

  责之所重,领导干部必须用坚强党性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切实承担起主责、首责、必负之责,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气压、强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