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大考”

02.02.2016  12:59

    过去的一年,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怎么样?“一把手”有没有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岗双责有没有落实到位?在近期开展的全县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甘肃省灵台县13个乡镇、63个县直部门和市驻灵单位现场接受县委的年终“大考”。

    规格更高要求更严格

    “这次考核由县委各常委带队,既是落实三项职责的具体举措,也是检验工作成效和发现问题的有效手段,在全县明确树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该县纪委一名负责人表示。

    考核共分10组,由县委各常委任组长,抽调县直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县纪委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考核。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考核期间严格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考核乡镇一律机关食堂安排就餐,不上酒水、不摆香烟,考核县直部门一律不安排就餐。

    措施更细方式更灵活

    考核主要有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抽查、情况汇总、约谈反馈七个重点环节。

    “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一项有9个评价指标,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一项有9个评价指标......”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考核评分表严格依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制定,每个评价指标都是“硬杠杠”,达不到标准就不能得分。

    在考核党委(党组)的同时,随机抽查一个下属支部,“这样可以防止一些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只注重抓典型,而不全面推进的问题。”第二考核组成员表示。考核更实导向更明确

    “在考核上要突出导向作用,评价指标要与‘3783’责任体系和县委《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相对应,突出严格二字,真检实查,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有关负责人在考核独店镇时强调。考核结束后在认真梳理、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专题通报,向被考核单位班子集体和主要负责人约谈反馈,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责任追究。

    “主体责任落不实就要挨板子”,牵紧牛鼻子,种好责任田早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共识。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