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报告会

30.06.2014  12:48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省教育厅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报告会

为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自觉性,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根据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1185”学习计划和《2014年甘肃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6月27日,省教育厅邀请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建太为教育厅系统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辅导报告。

报告会由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嘉毅主持。 

王建太从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深刻理解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以及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三个方面做了专门的阐述。

报告指出,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纪依法惩腐败”,在三次全会上强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指出,“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报告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轨道,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而不被滥用。

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王建太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经常抓要求高频次和快节奏,着眼于从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抓起,注重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抓;长期抓要求部署系统、措施配套,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抓,坚持不懈、一抓到底。

王嘉毅指出,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影响全省教育健康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个别领域腐败问题还十分严重,因此,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王建太书记生动而精彩的报告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内涵丰富、分析透彻,既有理论上的深刻感悟,也有实践中的升华提炼,报告紧密联系全省教育实际,对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他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掌握精神实质。要把王建太书记的报告作为全省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依据,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深刻领会,吃透精神,掌握实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加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服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上来,统一到践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行动中来;二是要认真研究谋划,理清工作思路。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辅导报告,组织召开专题党委和支部会议,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深入研究分析,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切实谋划出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规划出能够有效管用的具体推进措施;三是要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落实。要结合报告和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谋划有力、有节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配套制度,确保全省教育系统这个育人树人的纯洁高地风清气正。

厅领导李晶、张晶、王德安,荀渊,厅机关全体干部,包括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各处室、单位纪检联络员,在兰各高校、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聆听了报告会。

供稿: 甘肃教育社 尹晓军    教育在线 李登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