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09.09.2014  16:08

      近日,平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正武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同该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魏正武检察长在约谈时强调,区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省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克服单纯的业务观点,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靠实工作任务,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不出问题。
      一是要深入学习高检院、省市院和平川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责任”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上来;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做到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三是院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四是狠抓日常教育管理,及时消除思想隐患,对于违纪违法问题不隐瞒、不包庇,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约谈会上,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就下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这次约谈,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肩负的责任。同时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各项纪律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抵制“四风”,牢记责任和使命,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