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宣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要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30.12.2014  14:40

  12月29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祥明为市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做了一场生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讲报告,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把握好做人和做官、人情和原则、权力和责任、自律和他律、勤政和廉政以及法治和德治“六个关系”,不断深化对主体责任的学习和理解。

  报告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王三运书记的具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意见》精神,以及市委《实施办法》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标准和要求,主动承担“既挂帅又出征”的责任,确保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以担当无愧于己,以行动取信于民,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

  报告会强调,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做人和做官、人情和原则、权力和责任、自律和他律、勤政和廉政以及法治和德治“六个关系”,关键要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真正触及灵魂,赋予行动,才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