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党组迅速研究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贯彻落实措施

19.04.2017  19:05
省安监局党组迅速研究
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贯彻落实措施
 
    4月13日下午,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甘肃省督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措施,省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郭鹤立传达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甘肃省督察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林铎书记、省政府唐仁健代省长讲话要求;监管一处、三处、四处和煤矿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煤矿、冶金等工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研究部署了全省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
    郭鹤立指出,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既肯定了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工作和取得的积极进展,也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所举事例客观存在,存在问题引人深思。
    郭鹤立要求,全省安全监管系统 一要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抓好整改。 各级安全监管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站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举一反三,抓紧整改督察组指出问题,扎扎实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要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吸取《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违背《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上位法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突出的经验教训,立即对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自查,看是否存在与上位法冲突的问题,一旦发现立即纠正。各级安全监管干部要深入学习各项法律规定,不仅对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法律法规熟记于心、认真执行,也要学懂学透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 三要明确重点、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各局领导要按照分工负责,以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立即组织各处室开展行政审批“回头看”,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梳理一遍,对存在问题的尽快予以纠正。今后再发生此类问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会议决定成立了郭鹤立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